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科技城(恒发路、经五路)道路城市设计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科技城(恒发路、经五路)道路城市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规模及范围:恒发路(仙新路至恒发路段,长1.5公里);经五路(栖霞大道至恒广路段,长0.9公里)
4、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及后续服务。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高级工程师或者高级建筑师,同时具有10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 18 日至 2017年12月 22 日(上午 8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
报名地点: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路99号701室)
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4、招标文件:800元/本,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应具有以下资质: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者高级建筑师,同时具有10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验以简历表证明时间为准);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它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若上述人员到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701室
代理机构邮编: 210004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5-84207240